Home苏岛棉兰2年内未缴机动税 属非法车辆

2年内未缴机动税 属非法车辆

(讯报棉兰讯)国警交通局向苏北省所有拥有机动车辆的纳税人发出重要警告。 国警交通局局长菲尔曼(Firman Shantyabudi)9日(星期二)在棉兰市Jenderal Sudirman街的省长官邸Tengku Rizal Nurdin礼堂举行2009年第22号有关交通及公路运输的法令实施的社会化活动后表示,在至少2年未缴机动车税(PKB)的车辆拥有者,其车辆被认为是欺诈或非法。

菲尔曼在传达第22号第74条第2款b项时说:“对在车辆登记证(STNK)有效期届满后至少两年内而不进行重新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除了被认为是非法车辆之外,至少2年不支付机动车税的后果是机动车辆无法重新注册。“两年的不付款(机动车税)已经被取消,所以不能再延长,也不能再申请。”交通局的声明提到了第74条第3款,内容为“机动车已被删除(按照第1款(一)项的规定),不得重新注册。”“那么该政策何时实施?我们希望在2023年初,我们将能够在12月底之前实施这一纲领。”

菲尔曼还要求省长、县长和市长的帮助以实施该政策。虽还有时间,我呼吁纳税人立即还清机动车税。“还没有纳税的人,现在还有机会,请报告其车辆,以建设国家的意图。”

与此同时,主持上述法令社会化开幕式的苏北省省长艾迪(Edy Rahmayadi)同意国警交通局局长的意见,并要求进一步宣传该第 74 条的法令。他同意对未缴纳 2 年机动车税的纳税人采取严厉措施。“确保可以实行这政策。为此,我要求相关机构对该法令进行社会化。局采特别是交通局取一种坚定的态度。对于无法对这项税收设定时间的人,将采取严厉的行动,不再有其他各种事情,他们将受到严厉处理,车辆将被没收。”

出席社交活动的还有Jasa Raharja公司主席里凡(Rivan Achmad Purwantono)、国警交通局局长优斯里(Yusri Yunus)、苏北省警察厅厅长潘查(RZ Panca Putra Simanjuntak)、苏北省地方税费管理署(BP2RD)主任法德里(Achmad Fadly)、苏北省警察厅交通局局长英德拉(Indra Darmawan Iriyanto)、苏北省警察厅属下的警察局交通组组长以及苏北省地方税费管理署技术实施单位主任。 (Mad/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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