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苏岛棉兰2妇女向国警总部举报苏北警察厅侦缉员不公正

2妇女向国警总部举报苏北警察厅侦缉员不公正

(讯报棉兰讯)2名妇女M和H向国警总部职业和安全部举报苏北省警察厅刑事侦缉局Subdit-1/Kamneg第五分队侦缉人员。两人的丈夫J及HM在棉兰店屋土地所有权证案件中被判定为嫌犯。M和H为此认为警方做法并不符合法定程序,毫无公正可言。

M及H于4日(星期四)下午表示:“我们来到国警总部举报苏北省警察厅刑事侦缉局为Subdit-1/Kamneg第五分队的侦缉人员,我们的丈夫因涉案被判定为嫌犯并被拘留30天,因此需要寻求法律保护。”

考虑到丈夫涉案法律程序,M和H要求国警不需公布其真正身份。案件始于两人的丈夫在西棉兰镇(Medan Barat)购买一块商店用地。后不久,两人丈夫向棉兰国家土地机构(BPN)申请所有权。但土地上却存有属于另一方的建筑物使用权(HGB)。M表示,“我们和BPN方面进行协商。虽已调解,但没有解决方案。BPN职员说需要上法庭。因为没有解决方案,案件最终在法院通过民事诉讼。”

根据2020年12月17日最高法院(MA)以编号:3654 K/Pdt/2020的案件判决结果现实,申请人J和HM获胜。M称“在最高法院的裁决发布后,有人指控我们的丈夫伪造信件,并向警方报告。某方称,根据地方秘书于2019年2月18日签署有1970年第529/HP/RBrt/1970/1 Juni决定书说明的第005/266/2019号条例,J和HM提供的信件是伪造的。因此对店屋的所有权有争议的对方向警方举报我们的丈夫。”不仅如此,被判定为嫌犯并被警察拘留后,其家属通过其法律顾问提交暂缓拘留请求书,但遭侦缉人员拒绝。“更为奇怪的是,当我们的丈夫接受侦缉人员调查时,他们在最高法院赢得的土地上却插有写着‘禁止进入,因在侦缉中’的路标。我们认为刑事和民事之间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而向警方报告的是信件问题。他们为什么还要安插禁止进入的标语。”

此外,在J和HM被拘留期间,侦缉人员发出了3次传票,传唤宣告和平解决。倘若拒绝,针对两人的案件将在法庭审案。M续称,“我们一家人都感到委屈,被拘押的时候,我们感到惊讶,并被迫和解。和解的内容有三个选择,第一,我们购买对象土地。第二,对方购买该店屋。第三,达成协议,出售该土地,收入将一人一半分割。对于向M和H丈夫进行的指控,家属希望通过向职业和安全部举报,获得公正的对待。家属还要求J及HM案件能公开,揭露实情。“我们希望丈夫能获释,我相信他们是无辜的,他们的名誉也因此毁于一旦了。”(Mad/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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