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苏北高检察院使用刑事和解(RJ)方法重新停止对 2 起案件起诉。苏北高检察院在AH Nasution街的苏北高检察院办公室第二楼视频会议室对由总检察院普通刑事助理人与财产局局长阿尼斯(Agnes Triani SH MH)代表的总检察院普通刑事助理发迪尔(Dr. Fadil Zumhana)进行案例曝光后,停止了此案的起诉。
9日(星期五),苏北高检察院院长伊迪延托通过法律公关局局长Yos A Tarigan SH MH声明中表示,截至8日(星期四)苏北高检察院已经通过刑事和解停止对 32 起案件的起诉。这一次,有 2 起案件通过刑事和解停止起诉,即老武汉巴图地方检察院,嫌犯名字Zulpan Efendi Rambe ,违反第 335 条第(1)款的刑事法典,以及老武汉日里的日里雪冷地方检察院分院的案件,嫌犯是Parsaulian Naolo Haholongan Hasibuan,他违反刑事法典第335条1款。这两起案件都违反了刑事法典第335条第(1)款第1款。“任何人通过使用暴力、其他行为或不愉快的待遇,或通过使用暴力威胁、任何其他行为或不愉快的待遇,非法强迫他人做、不做或允许做某事,无论是针对那个人自己还是他人。”在接触到院总检察院普通刑事助理后,最高检察同意使用刑事和解方法停止起诉。通过刑事和解停止案件的起诉基于2020年第15号的总检察长规定,内容是嫌犯是第一次犯罪,嫌犯盗窃造成的损失数额在250万盾以下,刑罚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和解嫌犯与受害人之间,家属积极回应。(Mad/Arw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