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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厂废水出口贪污案 国家损失14.3兆盾

(讯报雅加达讯)最高检察院表示,2022—2024年期间棕榈油厂废水出口涉嫌贪污案,已造成国家初步财务损失高达14.3兆印尼盾。

2月11日报道,最高检察院特别刑事犯罪助理调查主任沙里夫(Syarief Sulaeman Nahdi)指出,目前仍在等待审计师对国家正式财务损失金额的最终计算结果。根据初步测算,国家财务损失或国家收入流失预计在10.6兆至14.3兆印尼盾之间。“这还只是国家财务损失,尚未包括正在计算的国家经济潜在损失。”

沙里夫解释,这些损失源于本应从毛棕榈油出口方获得的国家财政收入流失。由于合谋行为,涉案者规避了毛棕榈油的出口限制和禁令,逃避国内市场义务,并减少出口税和棕榈油税的支付,导致“本应缴纳给国家的款项征收额大幅减少”。

通过操纵商品分类规避出口限制

此案始于政府为维持国内食用油供应和市场价格稳定而实施的毛棕榈油出口限制和管控政策。限制措施通过国内市场义务、出口许可要求以及征收出口税和棕榈油税来落实。“所有形式的毛棕榈油,包括高酸值毛棕榈油,仍需遵守出口限制规定和对国家的义务,”沙里夫表示。

然而,调查人员发现存在通过操纵毛棕榈油出口商品分类的违规行为。嫌疑人故意将高酸值毛棕榈油归类为棕榈油残渣或废料,如棕榈油厂废水或棕榈酸油,使用与实际不符的协调制度编码,以规避毛棕榈油的出口管控。

“该分类操纵的目的是规避毛棕榈油的出口管控,使本质上是毛棕榈油的商品能够以非毛棕榈油的名义出口,并免除或减轻国家规定的义务。”沙里夫指出,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之一,是棕榈油产业下游化路线图尚未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规,导致部分在国际分类体系中不被认可的商品和技术规格,仍被官员作为审批参考依据。

除数据与编码操纵外,调查人员还发现,为疏通出口行政和监管流程,存在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回扣或报酬的行为。行贿旨在通过行政流程并规避出口监管。

最高检察院已确定11人为2022—2024年期间棕榈油厂废水出口涉嫌贪污案的嫌疑人。其中三人为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前海关总局技术处处长FJR、工业部非粮食种植产品处副处长LHB,以及北干巴鲁(Pekanbaru)海关服务处宣传与信息服务科科长MZ。

沙里夫指出,这些违规行为产生了广泛且系统性的影响,不仅导致国家收入流失,也使毛棕榈油管控政策失效,干扰国家战略性商品的治理,并影响社会公平感。(INT/NR/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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