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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日 我国从第二期税务赦免获6,02兆盾

(讯报雅加达讯)截至4月10日(星期日)国家从第二期税务赦免中获得了6.02兆盾的收入。这是资产申报人的所得税,价值达58.89兆盾。根据税务局的官网,参加第二期税务赦免的纳税人达35,238人。其中税务局已签发40,277份证明书。国内和海外纳税人申报的资产价值达50.5兆盾,海外纳税人的资产申报达4.6兆盾。其中,投资于国家证券的金额达3.78兆盾。

有关第二期税务赦免问题的政策列入税务法规统一法和财政部长第196/PMK.03/2021号关于纳税人PPS实施办法。在规定中称每一名纳税人都可以在税务局还未发现所指资产的数据或信息的情况下,申报还未申报或未完善的净资产。他所指的净资产是将资产价值扣除债率。这就像列入2016年第11号关于税务赦免法中。申报的资产是纳税人自1985年至2015年12月申报的所得资产。届时,净资产将被视为额外收入并将缴纳最终所得税。最终所得税将根据税率乘以税基的方法计算。该税率由国内净资产的6%和投资于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领域的资产组成。

国内净资产的8%和不用于投资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的资产。在国外净资产的6%和根据规定将转移至国内和投资于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的资产。每一名纳税人能够通过资产申报通知书申报净资产。并将申报书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给税务局局长。另外,纳税人还应附上一些资料,例如最终所得税支付凭证,资产明细单和申报的所有资产信息,债务清单,将净资产转移至印尼的声明,投资自然资源,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等领域的净资产声明,税务局将向纳税人申报的资产签发证明书。(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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