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Presiden Joko Widodo)延长了印尼新冠肺炎疫情的状态,以落实宪法法院的指示。上述决定是通过2021年第24号总统令制定的并由佐科威签署。根据国务秘书处2022年1月2日(星期日)的官方网站称2021年第24号法令规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声明,作为全球疫情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印尼仍在出现并尚未结束。”自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及传播是全球性疫情并根据印尼总统第11/2020号令将此疫情制定为社会卫生紧急状态,并且至今还未结束而且还广泛地影响到了印尼包括卫生,紧急和社会等领域。除此之外,宪法法院强调了总统对目前印尼新冠肺炎疫情的状态所发表的声明的重要性,有必要对还未结束的新冠肺炎疫情制定法规。在疫情期间,政府根据以下情况对国家财政和金融系统稳定制定了政策:
1、2020年第2号关于制定替换2020年第1号关于国家财政和金融系统稳定政策,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和应对国家经济和金融系统稳定遭受威胁的政府法规;
2、关于国家收支预算法,这是经议会立法程序包括对预算拨款的批准及对预算赤字限制的规定,以处理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影响后,和获得地方议会的考虑后制定的。
3、其它相关法规。
第三条法规称:“在处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及其对卫生、经济和社会等领域的影响时,政府能够通过政府与从事卫生服务及其它方式融资的公司的融资方案制定政策。”
据悉,宪法法院指示佐科威总统制定2021年底新冠肺炎疫情状况的后续政策。是否疫情将在2021年结束或继续出现?
上述宪法法院的指示是在宪法法院宣读关于第37/PUU-XVIII/2020号与2020年第2号法的起诉的判决应得到议会的同意。要求政府宣布自新冠疫情状态制定起的第二年第的状况。
宪法法院主席安瓦尔(Anwar Usman)于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在宪法法院大楼的法庭上宣读和通过宪法法院YouTube上传时表示:“替换该法的政府法规自被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且应废止总统正式宣布的新冠肺炎疫情已在印尼结束并且这种状况最迟应在第2年底结束的生命。而实际上新冠疫情还未结束,在还未进入第三年时,该法按规定还是生效的,但是,预算拨款和为了防控新冠疫情的预算赤字限制的规定应得到议会的通过和地方议会的考虑。”
宪法法院还审查了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具体如下:
在审查前:
(3)所有的举措包括根据替代该法的政府法规做出的决定不是能够向商业法庭起诉的内容。
审查后:
(3)所有的举措包括根据替代该法的政府法规做出的决定不是能够向商业法庭起诉的内容,只要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及有诚意地实施并且符合法规。(Int/De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