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财经新闻财长促海外资金回流印尼 给予纳税人六个月宽限期

财长促海外资金回流印尼 给予纳税人六个月宽限期

(讯报雅加达讯)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Purbaya Yudhi Sadewa)给予在境外存放资产的印尼公民最长六个月的期限,要求他们尽快将资金带回国内并履行纳税义务。

他于5月11日在雅加达的财政部办公室表示,将正常执行税务程序,并给予纳税人直至年底的时间来遵守税务申报程序。他说:“只需执行正确的税务程序。如果他们在境外有钱,却不尽快带回来,我给他们时间到今年年底。”

普尔巴亚强调,这六个月的期限并不是税收特赦计划。在此过渡期内,在境外存放资产的纳税人有机会将资金带回国内并履行纳税义务。

普尔巴亚表示,在期限结束后,政府将严格监督未申报的资产。他补充道:“这不是税收特赦,我们给予最多六个月的期限。在那之后,如果资金进入,我们会严格检查。”

普尔巴亚还澄清了关于重新检查自愿披露计划或第二期税收特赦参与者的消息。他确保已经申报资产的税收特赦参与者不会被重新翻查。他说:“基本上,已经参加税收特赦的不会受到进一步调查。已经申报的,今后只需像往常一样根据其业务发展和正常业务情况缴税。”

他强调,不会对该计划的所有参与者进行重新审计。只会检查参与者关于将资金或资产从境外调回国内的承诺兑现情况。

普尔巴亚表示:“对我来说,税收特赦已经结束了。我们要追查的是那些没有如实申报的人。那才是我们要追查的对象。”

普尔巴亚要求商界不要恐慌,因为财政部不会重新检查所有参加税收特赦的纳税人参与者。他说:“我们将扩大税基,但这不是增加税收收入的方式。所以,我们不会在动物园里狩猎(指不会对已赦免者穷追不舍)。”(IN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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