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Purbaya Yudhi Sadewa)通过发布2025年第80号财政部长条例,正式确定了出口黄金商品的关税税率。
该2025年第80号财长条例自2025年11月17日起由其签署,并于2025年12月9日正式颁布,自颁布之日起14天后生效。
“为支持国内黄金产品的下游化计划,同时考虑黄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确定征收出口关税的黄金商品及其税率,”引用自2025年第80号财长条例。
根据2025年第80号财长条例第3条规定,针对出口黄金商品的出口关税税率取决于贸易部长确定的参考价格以及待出口黄金的种类。
若贸易部长确定的黄金参考价格在每金衡盎司2,800美元至3,200美元以下的区间内,则出口关税税率将处于7.5%-12.5%的范围。
与此同时,若参考价格达到每金衡盎司3,200美元及以上,则出口关税税率将根据出口商出口的黄金类型,处于10%至15%的范围。
2025年第80号财长条例第5条还规定,出口关税的计算基于出口价格(从价)的百分比,计算公式如下:出口关税税率x商品数量x单位商品出口价格x汇率。
“出口价格由海关总署署长以财政部长的名义根据出口基准价格(HPE)确定,”如该最新财长条例所述。
以下是各类黄金商品的出口关税详情:
一、未精炼金,呈块状、锭状、铸条状及其他形态,税率分别为12.5%和15%(取决于贸易部长确定的参考价格区间)。
二、未锻造的黄金或黄金合金,呈颗粒状及其他形态(不包括未精炼金),税率为10%和12.5%。
三、未锻造的黄金或黄金合金,呈块状、锭状及铸造条状(不包括未精炼金),税率为7.5%和10%。
四、铸制金条,税率为7.5%和10%。(INT/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