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我国和巴基斯坦正采取坚实步骤,迈向更深入、更具战略性的贸易伙伴关系。在双边贸易持续增长且我国录得顺差的趋势下,两国同意加快实施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
该承诺在我国贸易部副部长迪亚(Dyah Roro)与巴基斯坦贸易部长贾姆·卡迈勒·汗(Jam Kamal Khan)于1月9日在卡拉奇举行的第八届巴基斯坦食用油大会(PEOC)期间举行的双边会议上得到重申。
此次会议是对普拉博沃总统(Prabowo Subianto)2025年12月访问巴基斯坦的跟进,该访问达成了一系列深化和扩大两国贸易合作的战略协议。
会议中,我国力促将现有的印尼-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协定(IP-PTA)扩展为CEPA,并目标于2027年实现。我国还提议技术性谈判于2026年初启动,以印尼-巴基斯坦货物贸易协定(IP-TIGA)谈判进展为基础。
迪亚通过1月11日发布的新闻声明表示:“将合作扩展至CEPA,将更全面、可持续地加强货物、服务和投资贸易的一体化。”
此次双边会议的另一标志是签署了关于成立印尼-巴基斯坦联合贸易委员会(JTC)的谅解备忘录(MoU)。该论坛将成为定期讨论扩大双边贸易、贸易促进、信息交流、中小企业发展以及解决标准和贸易壁垒问题的平台。
该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在我国贸易部副部长作为主宾出席第八届PEOC之前进行。我国同时欢迎印尼棕榈油企业家协会(GAPKI)与巴基斯坦食用油精炼商协会(PEORA)及巴基斯坦植物油制造商协会(PVMA)签署关于棕榈油公共教育的谅解备忘录,认为这是促进关于可持续棕榈油的平衡、基于事实信息的重要一步。
此外,我国赞赏巴基斯坦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D-8集团(发展中八国集团)优惠贸易协定。展望未来,在巴基斯坦全力支持下,我国将在2026-2027年担任D-8主席国期间,将D-8 PTA扩展为CEPA列为主要优先事项之一。
据悉,2024年印尼-巴基斯坦双边贸易额录得41亿美元,增长24.07%。然而截至2025年11月,双边贸易额约为36亿美元,主要由印尼出口支撑。
迪亚表示,自2013年印尼-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协定生效以来,两国双边贸易额增长超过两倍,已超过40亿美元。棕榈油仍是两国贸易关系中的主要商品。巴基斯坦是全球第三大印尼棕榈油出口目的地,2024年进口额达27.7亿美元,约占印尼棕榈油出口总额的12%。
我国重申,B50生物柴油强制性政策不会影响对巴基斯坦的棕榈油供应。凭借巨大的产能和过去十年约5%的年均增长率,印尼承诺为其长期战略伙伴巴基斯坦保持稳定可靠的供应。
关于其他贸易议题,我国表示园艺产品进口许可系统的技术调整正由相关团队处理。同时,关于大米贸易谅解备忘录,我国强调,鉴于国家粮食自给自足政策,目前尚未处于延长该协议的位置。(IN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