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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矿部长提议差别化燃油车与电动车税收

(讯报雅加达讯)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巴哈里(Bahlil Lahadalia)表示,使用燃油的车辆与电动汽车之间的税收待遇需要有所区别。

巴哈里提议对传统车辆和电动汽车实行差别化税收,这与从化石能源向清洁能源迁移的计划相一致。税收差异化将激发公众转向更环保车辆的兴趣,并有助于减轻国家原油进口负担。“未来我们可能需要制定一项政策,让使用汽油的车辆与使用电力的车辆享受不同的税收待遇,因为后者更便宜、更环保,且我们无需进口燃油。”

巴哈里认为,效率是该提议的主要原因。除为消费者带来更低运营成本外,电动汽车还有助于通过减少能源补贴来维持国家财政韧性。“因为它更便宜。然后我们将部分燃油汽车、摩托车转换为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

电动汽车曾一度不被征收机动车税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税。根据2026年第11号关于机动车税、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税及重型设备税征税依据的内政部长条例,电动汽车不再自动属于免税对象类别,其税收可能不再为0印尼盾。

该条例第19条规定,对新的或2026年之前制造的电池电动汽车征收相关税费时,可给予豁免或减免激励,但是否实施取决于地方政府政策。

与此同时,内政部长提托(Tito Karnavian)要求地方政府继续对电动汽车提供免税激励。他通过第900.1.13.1/3764/SJ号通函,指示各省以免征机动车税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税形式提供财政激励。

该通函指出,鉴于全球经济形势导致能源供应与价格不稳定,并影响国内经济,同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各省需落实相关激励措施。各省长被要求最迟于2026年5月31日向内政部报告实施情况,并附省长决定书。(IN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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