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南雅加达地方法院判决PT Permana Putra Mandiri有限公司获胜,并罚款卫生部和国家减灾机构3000亿盾。判决认定卫生部违反了在疫情期间采购防护用品的协议。
该案最初发生于2020年初,当时印尼进入新冠疫情时期,政府急需大量防护用品。因此,政府向多家医疗用品公司订购了数亿个人防护用品,其中一家供应商是南韩公司,并授权PT Permana Putra Mandiri作为销售方。
然而,近期PT Permana Putra Mandiri制造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未全部被采购。公司要求购买所有产品,但一直未能实现。最终,该公司向南雅加达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方包括承诺人布迪(Budi Sylvana)、卫生部和国家减灾机构。经过数月的法庭审理,南雅加达地方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了裁决。
根据南雅加达地方法院于6月28日(星期三)发布的判决书,裁决指出:“上述三名被告违反了承诺。审判长茜蒂(Siti Hamidah)以及成员朱亚姆托(Djuyamto)和阿贡(Agung Sutomo Thoba)作出了裁决。陪审团确认了2020年3月28日第KK.02.01/1/460/2020号关于采购个人防护用品的函件的合法性,并确认在原告作为供应方、被告作为承诺人的关系下具有法律效力。法官和陪审团指示第一和第二被告采购所有订购的1,859,800个个人防护用品,每套售价为170,000盾(约3000亿盾)。南雅加达地方法院指定国家减灾机构拨款采购上述物品并执行上述裁决。
陪审团进一步指示:“作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存储和保护,第一和第二被告需支付6,023,545,641盾作为赔偿费。此外,第一和第二被告还需支付原告承租存储防护用品的损失的6%利息,自该案在南雅加达地方法院立案之日起至被告偿清费用之日止。”根据以上判决,国家减灾机构发表了简短的评论。国家减灾机构灾难数据信息和通讯中心主任阿卜杜尔(Abdul Muhari)表示:“我们内部正在研究上述判决。”(Int/De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