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前特别刑事副检察长费布里(Febrie Adriansyah)将向南雅加达地方法院提交两项预审申请,针对总检察院及警方在其涉嫌洗钱案调查中的多项强制措施提出法律挑战。
费布里律师团队成员费尔曼(Firman Wijaya)8月4日表示,两项申请分别针对总检察院确定嫌疑人及实施拘留的合法性,以及大雅加达大都市警厅和(或)国警腐败犯罪特别工作组实施的搜查和扣押措施。
费尔曼表示,两项预审申请分开提出,是因为审查对象及所涉及的执法行为不同,因此法院适用的审查标准也有所区别。
律师法里齐(Muhammad Farizi)表示,律师团队在分析案件后认为,执法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违规,因此决定提出两项预审申请。总检察院从将费布里列为涉嫌洗钱案嫌疑人,到实施拘留措施的过程,被认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5款。
另一名律师赫尔马万托(Hermawanto)表示,律师团队还将质疑签署嫌疑人认定文件官员的权限,以及嫌疑人认定程序是否具有充分法律依据。因此,律师团队将请求法院审查搜查、扣押、嫌疑人认定及禁止出境措施的合法性,并对国警腐败犯罪特别工作组在搜查扣押过程中的监督,以及大雅加达大都市警厅接管案件处理程序进行审查。
律师迪安夏(Febri Diansyah)强调,提出预审申请并非逃避司法程序,而是依法行使法律救济权利,以确保执法机关的每一项行动符合正当法律程序、法律确定性、人权保障及法治原则。
据了解,费布里此前已被国警列为煤炭治理腐败案嫌疑人,同时被总检察院列为涉嫌洗钱案嫌疑人。总检察院监督副检察长鲁迪(Rudi Margono)此前表示,费布里涉嫌在担任检察官及总检察院结构性职务期间实施洗钱行为,但由于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当局暂未公布案件细节及具体作案手法。(INT/N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