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总统气候与能源特使哈希姆(Hashim Djojohadikusumo)强调,环境保护责任不仅在中央政府,尤其不只限于环境部,地方政府同样负有明确法律义务。
2月3日,哈希姆在2026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指出,地方首长有责任解决垃圾问题,这一义务已在2008年第18号《垃圾管理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若不履行相关职责,将可能面临刑事制裁。“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然结果。总统、普拉博沃先生已明确要求环境部严格执法,这绝非儿戏——不遵守、不参与环境保护的地方首长,将面临刑事法律后果。”
该论坛主题为“加速绿色议程:连接商业利益与可持续性”。
哈西姆强调,垃圾问题并非小事,而是维护环境、改变治理方式的关键议题。该法律的核心目的在于保护印尼自然环境,使其得以留给后代享用。政府已下定决心,特别是在垃圾治理方面,将立即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此外,哈希姆透露,印尼正与巴西开展合作,通过“热带森林永久基金”共同推动森林修复项目。印尼计划出资10亿美元,与巴西一道修复多达12.7公顷因火灾退化的森林。
林业部也将重点加强森林和土地火灾防控,以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哈希姆表示,“这表明印尼认真对待与热带国家的合作,我们将切实保护森林资源。”(INT/N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