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棉兰地方议会的大印尼运动党(Gerindra)派系对棉兰市地方议会有关2016年第15号关于设立地方机关的棉兰市地方规定草案的改正的棉兰市地方条例草案的改变表示同意。大印尼运动党派认为棉兰市政府必须通过结构最小化但功能很大的模式来解决地方领导组织的低效率问题,这意味着,以小的组织结构可以处理很大的任务。
德迪(Dedy Aksyari Nasution)于21日(星期三)在棉兰地方议会阐述大印尼运动党派系关于 2016 年第 15 号地方条例的观点时说了这一点。“地方政府确实需要通过制定以新法规为指导的地方法规来重组地方领导人组织。政府法规授权的地方领导人组织是能够有效、高效和合理地履行其职能和职责的地方。”
德迪说,大印尼运动党派要求棉兰市政府不仅要组建和制定地方领导人组织的职责和职能,还要规范其工作程序。棉兰市政府也有望通过向棉兰市政府机构提供关于每个地方领导人组织的主要任务和职能的外展服务来克服缺乏响应的问题,以便在对地方领导人组织的主要任务和职能的理解上没有差异,特别是在合并职责和职能已经统一的地方机构。“大印尼运动党派希望随着2016年第15号地方条例关于地方机构组建的修正,希望地方机构的安排在功能、规模和协同作用上更加合适。”(Mad/Arw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