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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长警告卢卡斯 如再违反出国规定将停职处理

(讯报雅加达讯)内政部长因巴布亚省长卢卡斯(Lukas Enembe)通过便道或非法的途径走访巴布亚新几内亚而对他进行警告。如果他再次犯类似的错误,就将被停职。

在自治区事务司长阿克马尔(Akmal Malik)已内政部长的名义签署的2021年4月1日第098/2081/OTDA号警告函上解释道,地方首长出国进行正式访问或以其他重要的理由出访都有一定的规定。内政部长和地方政府2013年第23号法和2019年第59号关于出国访问对此做出了规定,作为地方首长和副首长执行规定的指南。

警告函称:“我们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再次未按照规定办理出国手续的话,将按照2014年第23号法的第77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惩罚。”

根据2014年第23号法第7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未按照该法第76条第(1)款第i项规定办理出国手续的地方首长或副首长将受到停职三个月的处罚。如果是省长和副省长的话,就由总统处罚,而如果是市长,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的话,将由部长处罚。

巴布亚省长卢卡斯表示曾于3月31日(星期三)通过小道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瓦尼莫(Vanimo)地区,并于2日11:30时左右通过PLBN返回查亚普拉(Jayapura)。

根据安塔拉通讯社摘录卢卡斯省长的话:“我确实是在3月31日通过小道乘三轮车赴瓦尼莫治病。”

他表示在瓦尼莫逗留期间,是因病治疗和做理疗。他表示:“我通过小道进入巴布亚新几内亚的确是错了,但是,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因为是为了治病和做理疗。”

然后,巴布亚新几内亚移民局就将卢卡斯送回了巴布亚。是在印尼驻瓦尼莫领事馆将其送回来的。到了边界地区就由印尼驻巴布亚新几内亚总领事杰弗里(Geoffrey. L. Wiri)和巴布亚省政府边境及外事处主任苏扎拉(Suzana Wanggai)接送其回巴布亚。(Int/De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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