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国内新闻《就业保护法》通过 国会副议长、国警总长向劳工宣告兑现承诺

《就业保护法》通过 国会副议长、国警总长向劳工宣告兑现承诺

(讯报雅加达讯)国会10月6日在雅加达国会大厦举行全体会议,正式批准并通过《就业保护法》草案成为法律。

会议由国会议长布安(Puan Maharani)主持,各党派一致同意该法案通过。劳工联盟代表也出席会议,印尼全国工会联合会(KSPSI)议长安迪·加尼(Andi Gani Nena Wea)在法案通过时鼓掌。

强化就业保护

劳工部长亚西尔利(Yassierli)表示,新法旨在统一和协调此前分散的就业规范,为工人、雇主、企业家和政府提供更多法律确定性,并加强工人权益保护。“该法案不仅成功统一和协调了此前分散且经常引发不确定性的规范,而且从根本上巩固了更加公正的就业保护支柱。”

《就业保护法》共23章313条,内容涵盖就业机会和平等待遇、劳动力规划、职业培训和实习、劳动力安置、工资和福利、产业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监督及刑事条款等。

亚西尔利表示,新法强化非歧视原则、实习生保护、劳动力安置、产业关系以及职业安全与健康(K3),同时加强就业监督和违规制裁,并保护女工、残疾劳动力等群体。

禁止扣押工人文凭

新法明确禁止企业在招聘和劳动力安置过程中扣押工人文凭及其他个人文件。“明确禁止在招聘和劳动力安置过程中扣押文凭和其他个人文件。”亚西尔利说。

此外,新法规定遣散费储备基金和失业保障(JKP),加强女工产假和流产假及其工资权利,并扩大灵活就业的保护范围。

落实宪法法院裁决

该法案是对宪法法院(MK)第168/PUU-XXI/2023号裁决的后续行动。宪法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要求立法者将就业规定从2023年第6号《创造就业法》中分离,并在两年内制定独立的就业法律。

因此,新的《就业保护法》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此次通过比宪法法院规定的期限提前约三周。

劳工群众现场见证法案通过

在国会大厦外,劳工群众也举行示威,监督《就业保护法》通过。国会副议长达斯科(SufmiDasco Ahmad)、萨安(Saan Mustopa)和库坤(Cucun Ahmad Syamsurijal),以及国警总长苏尤迪(Suyudi Ario Seto)与劳工群众会面。

达斯科向劳工报告国会与政府已经通过该法案,并表示这是履行此前对劳工的承诺。“印尼国会和政府,即普拉博沃总统(Prabowo Subianto),已经履行了根据宪法法院裁决结果的承诺。”

达斯科表示,希望劳工、国会、政府和企业家之间的合作继续顺利进行。

苏尤迪则赞赏示威活动有序进行,并表示劳工已经获得所期待的“礼物”。“同事们已获得期待已久的最美礼物,即《就业保护法》草案。”(INT/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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