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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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安南罪成 被判监12个月和罚款200万

(讯报吉隆坡讯)高庭宣判,前联邦直辖区部长东姑安南收取地产大亨蔡景康200万令吉款项罪成,被判坐牢12个月和罚款200万令吉。

法官莫哈末再尼在聆听代表律师拿督陈福泉的求情和主控官为茱莉亚副检察司的陈词后,做出上述判决。

他表示,若被告无法偿还罚款,则以6个月坐牢替代,刑期从下判日起。

代表律师陈福泉随后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刑罚,等待上诉。

法官也批准,暂缓执行东姑安南坐牢和罚款的刑罚。

稍早前,陈福泉以四大理由为东姑安南求情减刑,建议罚款少过2000令吉和无须坐牢,其中首个求情理由是东姑安南是初犯。

他指出,东姑安南多年来为民服务,曾经担任17年的国会议员,并曾经担任正副部长。

“他在担任联邦直辖区部长期间,推动廉价房屋(Rumah Wip)项目,并让发展商降价,造福联邦直辖区人民和吉隆坡市政局。”

他解释,200万令吉资金是用作2016年两场补选,尽管大港和江沙不在联邦直辖区,但是其他州属的竞选机关不可能袖手旁观,包括联邦直辖区。

“政治不是这样运作的,每个州属都需要派一直队伍前往助选。”

他补充,国会议员一旦被罚超过1年和2000令吉罚款就会丧失国会议员资格,而且现在国盟政府只有简单多数的支持,东姑安南丧失国会议员资格会带来严重影响。

他也说,其当事人已经高龄70岁,而且患有多种慢性病,需要定期接受治疗,不适合坐牢。

然而,主控官茱莉亚向法庭建议,东姑安南的刑罚是坐牢和罚款不少过200万令吉。

她说,2000令吉以下的罚款完全无法对被告和其他人起到警惕作用,同时只是为了让被告保住国会议员资格。

“2000令吉的罚款不是一个合适的刑罚,因为东姑安南曾经说过,200万令吉只是他的零用钱。”

她援引之前的案例,房地产商拿督陈英文被控向东姑安南提供100万令吉贿金,在没有审判下承认有罪,被判罚款150万令吉。

因此,茱莉亚认为,东姑安南的罚款数额必须超过,所获得的200万令吉。

她也说,为了让被告继续服务人民而无须坐牢是一个不合理的理由,因为其他人也可以担任布城国会议员为民服务。

她提到,被告是一名握有权力的国会议员,具有影响力,法庭必须给予重视,刑罚必须可以警惕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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