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海关总署宣布,旅客从境外携带的行李不再限制种类和数量,而是恢复了之前的规定。正在考虑的一件事是非个人行李或代购。

海关总署海关技术负责人多尼(R. Fadjar Donny Tjahjadi)表示,非个人行李类别并非免税。因此,该类别中的所有货物均需纳税。但在非个人物品类别中,旅客携带的非个人使用物品以外的进口物品,包括代购,不会获得总价值500美元的免税,而需缴纳进口税、增值税以及关于进口的第22条所得税。同时,个人行李的最大免税额为500美元。如果超过价值,则超出部分将被征税。超出部分需缴纳10%的统一进口税、增值税和关于进口的第22条所得税。

旅客行李规定再实施是基于贸易部长2023年第36号有关进口政策和条例的修订,修订为2024年贸易部长条例第7号。贸易部长2023年第36号法规此前对来自国外的旅客携带的物品数量和类型进行了限制。但其实施过程困难重重,并引发民众抗议。为此,对规则进行了修改,恢复了之前的规则。(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