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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May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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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高检院以刑事和解审理家庭暴力案

(讯报棉兰讯)苏北省高检察院通过刑事和解方法终止了对三起案件的起诉。

苏北省高检察院院长伊迪延托(Idianto)通过法律公关局局长优斯(Yos A Tarigan)确认后说,向总检察院普通刑事助理(Jampidum)提出的案件是来自冷吉(Langkat)地方检察院的案件,嫌犯名字为德威吉(Dwiky A Tarigan/19岁),受害人为巴斯洛纳(Barcelona Bakkara),嫌犯犯下盗窃罪触犯刑法第362条。嫌犯与受害人之间仍是表亲关系。

此外,来自北打板努里县地方检察院的案件,嫌犯为夫冷吉(Frenky Friady Manullang/26岁),受害者为苏妮(Sunny)别名玛玛克斯洛(Mamak Sello),嫌犯违反2004年第23号第44条1款有关消除家庭暴力的法令,符合2004年第23号第44条4款有关消除家庭暴力的法令。

优斯于9日(星期五)解释:“第三起案件来自日里雪冷县,嫌犯为诺法尔迪(Novaldi Saragih/18岁),受害者为西迪(SitiNuriah Br Sinaga/51岁),嫌犯违反刑事法典第335条1款第1。受害者是嫌犯的亲生母亲。”

经过几件事后,刑事和解实施在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之后进行,包括:犯罪嫌疑人是第一次犯罪;犯罪行为仅可处以罚款或处以不超过5年的监禁;犯罪的证据价值或犯罪造成的损失价值不超过250万盾。

优斯称,“我们希望通过刑事和解方法,通过优先考虑双赢解决方案,并着重于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和宽恕犯罪者,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和肇事者有望实现和平。”以刑事和解方式终止起诉,为犯罪者和受害者开辟法律空间,共同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犯罪嫌犯与受害人仍然是堂兄弟姐妹,夫妻关系以及孩子和亲生母亲之间的关系。刑事和解有望恢复亲属关系和兄弟情谊。”(mad/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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