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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y 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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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苏岛棉兰仍逍遥法外 62名通缉犯未被警察逮捕

仍逍遥法外 62名通缉犯未被警察逮捕

(讯报棉兰讯)棉兰法律援助研究所(LBH)透露,苏北省犯罪率相当高。到目前为止,警方通缉名单(DPO)上仍有62人未被抓捕,仍然逍遥法外。该数据由 棉兰LBH根据 2021年12月2日发布的DPO投诉帖子获得。

24日(星期四),棉兰LBH副主任伊尔凡(Irvan)表示,“法律援助研究所有助于鼓励警方迅速逮捕逍遥法外的通缉犯。”该62名通缉犯对社区来说非常危险,其中包括3名苏北省警察、1名棉兰警察局警察、25名巴都巴拉(Batu Bara)地方警察局警察、19名亚沙汉(Asahan)警察、2名日里雪冷县(Deli Serdang)警察、1名不录卒镇(Percut Sei Tuan)警察、1名东棉兰镇(Medan Timur)警察、9名颂牙(Sunggal)警察、1名巴敦八(Patumbak)警察。棉兰LBH已于 2021年10月5日将上述数据致函苏北省警方、亚沙汉警方、丹绒巴莱(Tanjung Balai)和巴都巴拉地方警察局警方,要求作出解释和关注。

此外,伊尔凡还在 2022年1月18日投诉。但直到现在,该信仍未得到答复,有关通缉犯的投诉也未得到跟进。警察对处理通缉犯负有主要责任,因为列入有关刑事侦查的2019年第6号Perkap、2014年第3号和2002年第2号条例。因此,LBH要求跟进逍遥法外的通缉犯行踪,以免破坏社区舒适和公共秩序。“苏北省警方表达抓捕通缉犯所遇到的困难。其中包括难以找到嫌疑人,因为他们已改变自己的身份,出国,甚至嫌疑人的法律顾问也经常参与掩盖他们的踪迹。”LBH表示,警方对通缉犯采取行动的自由裁量权在于监管的明确性和力度。因此需要进行监管的明确和修订,目前通缉犯的监管权力还比较薄弱,容易出现多种解释,他希望将来不再出现十年后才成功抓获通缉犯,例如爱迪(Eddy Tansil,被通缉17年)和玛利亚(Maria Pauline,被通缉17年)。

棉兰LBH预测,尚未被捕的通缉犯被评违反1945年条例的第1条第(3)款、第27条第(1)款、第28D条第(1)款和1999年第39号条例第5条以及违反有关警察的2002年第2条例。

刑事法典第17条第21条规定:“有充分证据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和拘留令。”Perkap条例第7条规定:有关道德规范印尼国警的2011年第14条条例以及有关国警纪律的2003年第2号条例和世界人权宣言第7条政府条例。(Mad/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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