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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2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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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二轮税收特赦收入5727.1亿盾

(讯报雅加达讯)21日(星期五),国家从自愿透露税务(PPS)或第二轮收特赦收收入5727.1盾。该数字来自申报的净资产价值5.25万亿盾的所得税(PPh)。

22日(星期六)转引自tax.go.id官方网指出,共有6,710名纳税人参与第二轮税收特赦。其中,税务总局已签发7,314份证书。同时,国内纳税人资产申报及汇回4.37万亿盾,国外纳税人申报5524.3亿盾。其中,3278亿盾的资产将投资于国家证券(SBN)。

政府从去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轮税收特赦政策。该政策在关于统一税收条例(HPP)的法令(UU)和关于实施纳税人PPS程序的第196/PMK.03/2021号财政部条例中进行规定。在该法规中规定,只要税务总干事还未找到有关资产的数据或信息,每个纳税人都可以申报尚未或未在声明中申报的净资产。所讨论的净资产是资产价值减去债务价值。如,2016年第11号法律关于税收特赦的规定。申报的资产是纳税人在198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资产。之后,净资产将被视为额外收入,并缴纳最终所得税。最终,PPh将通过将税率乘以税基来计算。

关税包括该国净资产的6%,投资于自然资源(SDA)、可再生能源(EBT)、国家证券(SBN)部门的商业活动。我国8%的净资产未投资于SDA、EBT和SBN部门。此外,6% 的净资产在印尼以外,附带条件是转移到印度尼西亚境内并投资于SDA、EBT和SBN部门。每个纳税人都可以通过价格申报通知书申报净资产。文件于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提交税务总干事。此外,纳税人还必须附上几份文件,例如最终所得税的支付证明、详细资产清单以及报告的财产所有权信息。再是,债务清单,将净资产转移到印度尼西亚的声明,将净资产投资于SDA、EBT和SBN业务部门的声明。之后,税务总局将针对纳税人提交资产申报通知书出具证明。(Int/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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