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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pril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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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警厅指定3人为唐格朗监狱火灾嫌犯

(讯报雅加达讯)警察指定3人成为造成40位刑事犯去世的唐格朗(Tangerang)第一级监狱火灾案嫌犯。20日(星期一),雅加达警察厅公关主任尤斯里(Yusri Yunus)表示:“我们指定3人为嫌犯。”

尤斯里阐明,上述3位嫌犯是当晚上发生火灾时,值班的诸值勤人员。

他们是RU、S及Y。在展开案件中,搜集了数项物证及检查证人后,才指定嫌犯。“我们检查了53位证人,包括报案者,然后搜集数个证据,证人的说明已齐全。”

在唐格朗第一级监狱发生的火灾,是在9月8日发生。火势是从晚上烧到凌晨。共有41人死亡,其它的受伤。司法及人权部已向家属方面呈交38具已被识别的遗体。由于被火烧的受害者遗体难被认出来,因此,警察在识别时,曾一度遇到困难。

之前警察表示,在唐格朗第一级监狱火灾的背后,有疑为刑事罪行。检查了数字证人,然后把案件升到审查阶段。唐格朗第一级监狱主任菲托尔(Victor Teguh Prihartono)也曾受检查。为了警察进行审查的利益,数天后,菲托尔被暂时停职。尤斯里表示:“从调查结果,疑为有刑事罪行。首先是刑事法典(KUHP)第187条款,以及KUHP第188条款。”

KUHP第187条款安排有关凡是故意出现火灾、爆炸或水灾者,如果造成其它人死亡的话,那么,有遭20年坐牢的处罚。KUHP第187条款安排,凡是由于忽略而造成火灾者,以及如果造成其它人死亡,最久有5年坐牢的处罚。(Int/To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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