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卫生部长布迪(Budi Gunadi Sadikin)对实施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的资金来源进行了规定。该事件列入在2021年第10号有关细则在2019冠状病毒疫情的背景下进行疫苗接种的卫生部长规定。
在布迪于2月24日(星期三)签署的法规中,制定了4种资金来源和拨款问题。首先,为实施疫苗接种纲领提供资金,该费用记入国家收支预算(APBN)和地方收支预算(APBD)。
第二是,落实疫苗相互合作资金。这将向执行疫苗接种的法人实体/企业实体收取。第三,用于监督及服务进行Covid-19疫苗接种后发生事件的资金,这由国家预算承担。
第四,为因Covid-19疫苗接种后因副作用而出现健康问题的Covid-19疫苗接种者的卫生服务提供资金。这由卫生部或由社会保障执行机构(BPJS)管理的国民健康保险纲领的预算支付。
除了规范价格问题,布迪还规范疫苗的分配机制。
他规定,到地方及健康服务设备的疫苗分配可以通过Bio Farma或由部长直接任命企业实体进行,此符合法规的规定。
在执行任务时,Bio Farma会任命或与第三方建立合作。(Int/Ar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