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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y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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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称拘捕黎智英彰显法治、无损自由

(讯报综合讯)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10日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被捕。香港多家报章对此高度关注,11日纷纷发表社评或时评,认为拘捕黎智英展现了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的重大现实意义,香港是法治之区,不管什么人、有什么背景,只要触犯法律,就一定要受到惩罚。

严惩乱港分子

香港《文汇报》社评认为,拘捕黎智英,显示无论任何人或有任何背景,只要胆敢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和香港利益,都逃不过依法惩处。警方的执法行动,展现了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将对反中乱港势力形成巨大震慑。黎智英作恶多端,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顶风作案,长期滥用传媒公器卖国卖港、祸害港人,最终难逃法网。他的落网,完全无涉新闻自由问题,只是彰显“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世间铁律。

社评指出,黎智英充当美国反华势力的“反中乱港总代理人”,是香港反对派的“幕后金主”,这是公开的秘密。中央果断制定香港国安法,对于依法惩处黎智英之流的外国和外部势力棋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利剑。根据香港国安法拘捕黎智英,传递清晰而重大的信号:“一国两制”的底线不容触碰,法治不容挑战。对于那些公然挑战“一国两制”底线,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反中乱港分子,必须运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区现行有关法律予以严惩,绝不手软。

依法治国有据可循

香港《大公报》社评认为,没有什么比黎智英被捕、壹传媒大楼被搜证,更能彰显香港国安法的威力了。黎智英被反扣双手押入警车的一幕,轰动香港及国际社会,也极具象征意义:香港是法治之区,不管什么人、有什么背景,只要触犯法律,就一定要受到惩罚。

社评强调,违法就要面对法律制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警方根据法庭的手令,进入壹传媒大楼搜证,足证传媒机构不是“法外之地”,“新闻自由”更不能成为犯罪的“挡箭牌”。黎智英等人被捕可谓罪有应得,与人无尤,与“护主心切”的乱港政客及外部势力所渲染的“打压新闻自由”没有任何关系。试问,戴着“新闻自由”的头盔,就可以凌驾於法律之上?

社评还指出,黎智英落入法网,显示特区政府及警方是硬骨头,无惧任何外力威胁,这也是对美国“制裁”的最好回应。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对香港市民而言,国安法是守护神;对“揽炒派”而言,国安法是一柄高悬的利剑。

《香港商报》发表题为《国安法绝非摆设 黎智英咎由自取》的时评指出,警方拘捕行动消息一出,即引起社会反响,各界纷纷发声支持警方的执法行为,表示“这是迟到的正义、大快人心”,还有市民到黎宅外开香槟,可见民意之强烈。

该时评说,法律不能是无牙老虎,香港国安法亦绝非是一个摆设条文。香港是法治社会,若有人违反法律,包括香港国安法,自然应当受到法律惩处。所以,警方依据香港国安法拘捕黎智英等9男1女,以及搜查取证完全是合法合理行动,绝对扯不上所谓“政治打压”“危害新闻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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