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综合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提出19条举措,助力新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自治区将启动健身设施现状调查,系统梳理可以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土地、空间资源,以及可以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以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
各地(州、市)需结合自治区相关规划,在1年内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翟鸿飞说,“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篮排球场等健身设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要从严审批、合理布局,兼顾社区使用。”
《实施意见》明确,新疆将进一步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同时,鼓励各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将公共体育场馆委托社会力量、社会组织承担运营,提高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效率。
翟鸿飞说,“督促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对于投资主体是企业的项目,不承诺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不能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鼓励丰富社区体育赛事活动、发展冰雪运动、推进“互联网+健身”、推动居家健身等具体举措。翟鸿飞说,“下一步抓好《意见》落实,争取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在全区上下形成多部门高效联动、健身设施配置合理、健身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普遍参与体育健身的新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