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8日(星期二),棉兰市新邦里门(Simpang Limun)市场金店抢劫案的四名被告在棉兰地方法院Cakra 9室被检察官加尔亚(Kharya Saputra) 指控多项刑事罪名。4名被告,分别为保罗(Paul Jhon Alberto Sitorus/32岁)、普拉优基(Prayogi/25岁)、法瑞尔(Farel Ghifari Akbar/22岁)各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被告迪安(Dian Rahmat/26岁)被判8年有期徒刑。在以宣读诉求为议程的庭审中,4人被认定犯有违反第365条第2至2e、4e款刑事法典中的罪名。
检察官加尔亚在由德尼(Denny Lumbantobing)主持的一个法官小组面前指出,“要求法官小组分别判处被告保罗、普拉优基、法瑞尔11 年有期徒刑,而判决被告迪安8年有期徒刑。”听取控诉后,主审法官德尼让4名被告在下周的听证会上提交一份辩护备忘录。
引用检察官加尔亚起诉书内容指出,被告保罗于2021年8月会见被告迪安和亨德里克(Hendrik Tampubolon),计划抢劫一家金店。8月21日,亨德里克与被告法瑞尔和普拉优基共同前往棉兰德奈镇(Medan Denai)Menteng VII街,驾驶白色Beat和Mio摩托车。“然后亨德里克邀请法瑞尔和普拉优基偷窃摩托车,亨德里克给了他一把短枪管的步枪,关键时可以排上用场。”三人随后进行摩托车抢劫,并强行抢走一位男司机的Scoopy摩托车。典当摩托车收获300万盾,5人分赃,剩余款项购买帽子、头套面具、设备、夹克、裤子、背包和两把刀。2021 年8月25日,亨德里克、法瑞尔和普拉优基聚集在Menteng VII街Garuda巷,并计划抢劫SM Raja街新邦里门市场。到达市场后,被告法瑞尔和普拉优基转而将Aulia Chan和Masrul F金店为抢劫目标。总而言之,2021年8月26日,4名肇事人展开抢劫这两家金店的行动。随后,亨德里克潜入Aulia Chan金店,而被告人法瑞尔打破金店门前的玻璃。亨德里克在前往Masrul F金店帮助被告普拉优基盗窃黄金。事后与其他肇事人一起穿过后门。将离开之际,亨德里克一边跑一边持着手枪向店主开火。由于被枪击,导致目击者朱利叶斯(Julius Sardi Simanungkalit)脖子左侧受枪伤。成功实施暴力盗窃后,肇事人离开案发现场,逃往M Nawi Harahap街、Bahagia街、Sempurna Ujung街、Pelajar街、Pasar Merah Jermal III Tembung街和Makmur街的橡胶种植园。“从两家金店的抢劫情况来看,劫匪盗窃7个透明的塑料夹包,其中包括属于Masrul F金店的手镯、项链、戒指、耳环、吊坠,总重3,116.51克;Aulia Chan金店的手镯、项链、戒指、耳环、吊坠、发夹,总重2,418.45克。”(Mad/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