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苏北省检察院通过实施刑事和解再次建议停止审理三起普通犯罪案件并于20日(星期五)得到印尼检察院刑事法官的批准。在检察院副院长艾迪瓦尔(Edyward Kaban),普通刑事案件处助理阿里普(Arip Zahrulyani),总务拉赫马特(Rahmat Isnini)和恐怖和跨国恐怖申诉案法官尤斯纳尔(Yusnar Yusuf Hasibuan),违法案法官尤斯(Yos A Tarigan)及其他有关法官的陪同下,苏北省检察院院长伊迪延托(Idianto)线上提出了上述三个案件的建议。
根据21日(星期六)中午苏北省检察院社媒聊天群Penkum发布的新闻发布稿,上述建议的三个案件分别为鸿邦县(Humbang Hasundutan)地方检察院审理的嫌疑犯兰托(Ranto Sihombing)案,他被控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51条第(1)款关于迫害法;实武牙(Sibolga)地方检察院审理的关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51条第(1)款关于迫害法的嫌疑人佐科(Joko Aminoto Zebua)案,以及加罗县(Karo)Tiga Bnanga地方检察院分院审理的关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第351条第(1)款关于迫害法的嫌疑人Marlena Br Tarigan案。
尤斯表示,上述三个案件已得到停止审理并实施刑事和解的批准。“停止审理的理由是因为根据检察院院长2020年第15号规定,嫌疑犯是首次犯罪,所造成的损失低于两百五十万盾,判刑低于5年,而且嫌疑犯与受害者已和平解决案件,并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积极回应。”最重要的是嫌疑犯与受害者之间已和平解决此案,并且嫌疑犯对其所作所为表示忏悔,并保证不再作出上述行为。他们之间和平解决问题的情况由有关家属、社区领导、宗教领导见证,并得到地方检察院,地方检察院分院和处理上述案件法官的支持。(Mad/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