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棉兰地方法院法官对涉及在棉兰警察局拘留所虐待被拘留者导致他们死亡的6名被告判决8年监禁。该六名被告是安迪(Andi Aprino)军士长、优利沙玛(Yulisama Zebua)、托里普(Tolib Siregar)化名兰迪( Randi)、尼诺(Nino Pratama Aritonang)、威里(Willy Sanjaya) 化名 Aseng Kecil 和 亨德拉(Hendra Siregar) 化名 朱巴尔(Jubal)(单独的档案)。
在其判决中,以朱菲达(Zufida Hanum)领导的法官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被证明违反了刑法第 170 条第 2 款第 3 款。他于24日(星期四)表示:“判处被告8年有期徒刑。”法官团称,加重被告行为的事情导致受害人死亡,他之前被定罪,并且没有与受害人的家人和解。“减轻处罚的是,被告在审判期间坦率而有礼貌。”该判决比检察官潘杜恩(Pantun Marojahan Simbolon)宣布的要求低两年,此前,检察官指控六名被告被判处10年徒刑。不过,检察官及被告双方仍在考虑是受理还是上诉。(Mad/Arw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