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棉兰讯)违反2015年第6号第32条有关垃圾管理的地方条例的个人将被处以最长三个月的监禁或最高1000万盾的罚款。根据第(2)款规定,对代理机构或机构处以最高5000万盾的罚款。
棉兰地方议会议员M Rizki Nugraha表示上述事宜。“我无意吓唬公众。如果你不想受到惩罚,那我们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我们应该在垃圾填埋场处理之前对其进行分类和选择。”棉兰市的垃圾问题仍然是棉兰市市长波比(Bobby Nasution)的严重关切。因为在他领导这座城市的时候,已经被列入了他的优先计划。“我们在棉兰地方议会已经为相关当局采购垃圾桶和垃圾拾取三轮车制定了预算。如果我们不从小灌输乱扔垃圾和不愿分类和选择垃圾的行为,那么提供这些工具将毫无意义。如果你愿意,废物也可以具有经济价值。例如在爪哇岛上。那里的人们通过培养蛆毛虫来利用废物作为他们的副业。我们也可以这样,只要我们想从积极的事情中学习。”
棉兰安普拉斯镇镇长Andrew Fransiska Ayu承认,如果他对乱扔垃圾的社区进行制裁,他将陷入两难境地。正因为如此,安普拉斯镇提出在这个街道的小巷子里增加三轮车来运送垃圾。“人们的心态必须改变。因为废弃物也能带来经济价值。对公众来说,不要在警察进行传票的时间以外扔垃圾。因为如果垃圾积累了,我们以后也会受到影响。”
与此同时,安普拉斯镇Amplas行政村村长M Fitrah J Ritonga希望Amplas村的人们不要乱扔垃圾,因为村目前缺乏人力资源、垃圾桶和运输设备。“我们人口14,077人。官兵不足,请各位先生配合。每早06:00和每晚20:00扔垃圾。”(Mad/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