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印尼教师联合会(FSGI)向佐科威总统(Joko Widodo)致函要求国家元首介入,以改善PT Sekolah Cikal有限公司向教育及文化部提供的自主学习商标资助问题。
FSGI秘书长赫鲁(Heru Purnomo)表示,根据他其组织专家理事会的法律研究结果,发现发放资助的过程存在违反法规的程序缺陷和漏洞。在他们致给佐科威编号为Istimewa/VIII_FSGI/2020号的信函中,附上了由FSGI专家理事会编制的改善自主学习商标资助递交的法律研究。
赫鲁于23日(星期日)书面表示:“致给佐科威总统的信函也抄送给了教育及文化部长纳迪恩(Nadiem Makarim)和国会第十委员会主席胡达(Syaeful Huda)。”
赫鲁补充道,在研究中还发现了有保护某人的利益的意图。这可体现在一些指数中。首先,赫鲁表示,递交上述资助的程序有缺陷,因为还未得到总统的批准,还未在公证人面前签署赠送契约,并且,还未由司法及人权部见证。
另外,赫鲁表示,公共还未发现在司法及人权部知识产权司商标权转让注册的证据。赫鲁解释道:“已资助的方式进行商标权转让,不能仅通过记者招待会公布和实施PT Sekolah Cikal有限公司与教育即文化部之间达成的协议来完成。”
赫鲁表示,上述资助存在的递交程序缺陷和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将会对国家财政造成损失,并且还将违反政府行政法的规定,因为,国家官员有可能会被指控不认真仔细。赫鲁接着表示:“存在法律缺陷的资助发放程序和不认真仔细的做法肯定会违反政府良好的原则。”
他又表示:“根据以上四点,那么,作为FSGI大家庭的一员,要求佐科威总统能够介入上述事宜。”赫鲁表示,FSGI鼓励通过wakaf发放商标,而不是资助。他表示,通过wakaf的形式有可能使商标能够永远被国家使用因为是整个地递交。
赫鲁表示:“Wakaf远远要比资助强。”FSGI专家理事会主任勒特诺(Retno LIstyarti)还要求佐科威介入上述资助计划协议,以处置有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总统干预符合2014年第30号关于政府行政法的第42条规定。
勒特诺果断地表示:“印尼总统的干预是为了保护和加强国家向国家递交财产的权利包括自主学习商标,这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680条的规定。国家应该强大,不能输给一家有限公司。”之前,教育即文化部系列项目中使用的“自主学习”标语的使用曾引起争议。但是,后来在八月中旬,纳迪恩宣布上述标语已正式属于其部门所有。
尽管如此,上述标语仍能让各方使用包括PT Sekolah Cikal有限公司。纳迪恩于8月14日周五通过网络会议表示:“因此,我们借此机会想表示Sekolah Cikal有限公司已愿意向教育文化部资助商标和‘自主学习’服务标志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娜吉拉(Najeela Shihab)表示,Sekolah Cikal的成立已向教育及文化部资助了标语,因为,被视为具有明确的目标。她表示:“上述商标的转让并不说明Sekolah Cikal或其它一直在使用该商标的机构不能再次使用该商标。”(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