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内政部长提托(Tito Karnavian)希望中央政府能够做出巴布亚地区扩展的决定,无须经过巴布亚人民协商会议(MPR)和巴布亚议会(DPRP)的同意。
直接启动巴布亚扩展项目
提托于8日(星期四)在雅加达史耐延(Senayan)国会(DPR)大厦与修正巴布亚自治区法特别组委会召开会议时表示:“根据政府的建议,我们希望除了第一款规定外,还应有一个选项,即:通过巴布亚人协和议会机制扩展;第二个选项是政府可以进行地区扩展,这里指的是中央政府。”提托解释道,第二个选项旨在实现政府加快建设和提高公共服务及为民造福的愿景。
考虑未来全面发展
第二个选项仍会考虑到巴布亚的社会文化、习俗、人力资源能力、经济能力、未来的发展及当地人民通过巴布亚人协和议会及其它有关方面表达的想法和建议。提托表示:“提出上述选项的原因是因为这些选项都由巴布亚人协和议会批准,这些都已被他们锁定,而扩展地区的呼声越来越高。”
提托表示,巴布亚地区扩展的建议包括六个省份,即:巴布亚西南地区、西巴布亚地区、中巴布亚地区、山区中部、南巴布亚和巴布亚塔比塞莱里(Tabi Saireri)。
提托认为,如果讨论巴布亚地区扩展问题都需要通过巴布亚人协和巴布亚议会批准的话,就会陷入僵局。这位前国警总长表示,扩展巴布亚地区十分重要,因为,其宽阔的地理条件将对加速建设起到一定的影响,通往此地区的渠道艰难,而且官僚程序也非常繁琐。
事实胜于雄辩
他表示巴布亚扩展至西巴布亚就取得了成果,尽管起初也有支持和反对的。提托表示:“现在我们也希望能够复制同样的方法,即如何加速西巴布亚发展变化的方法,可以通过扩展地区来发展巴布亚一些落后的地区。”
巴布亚地区扩展的规定已列入2011年第21号巴布亚特别自治区法中。本法的第76条称:“将巴布亚省扩展至其它省份应经巴布亚人协和议会的批准,特别是要真正地考虑到社会文化、人力资源的能力、经济能力及未来发展的统一。”
而地区扩展的规定已列入政府2007年第78号法规和过去地方政府法的衍生规定。而在2014年生效的新的地方政府法至今还未有关于扩展衍生规定的政府法规。(Int/De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