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印尼贪污监督机构(ICW)要求峇厘银行贪污案嫌犯曾国辉(Djoko Tjandra)向国警审查员透露最近11年内协助他逃逸的所有方面。
逃逸过程中有官员给予便利
7月31日(星期五),ICW观察家古尔尼亚(Kurnia Ramadhan)在其正式的说明中说:“希望涉案人员在执行刑法时能配合,以及在最近11年内,协助他逃逸方面的信息,告诉给立法官员。”
虽然如此,关联到曾国辉案,古尔尼亚也表示,有关机构在即刻彻查案件中,还拥有许多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
他说,上述问题之一是研究调查关联到在协助曾国辉的逃逸中有其它的国警高官被牵涉到的可能性。
他也要求国警,在是否出现特定的利益而使用假文件中,即刻指定曾国辉为嫌犯。
这一案例带来负面影响
古尔尼亚说:“就正如载入到KUHP第(2)节第263条款。即当为了让其逃逸而使用来自国警的通行证,把上述项目作为对有关者采取措施的参考。
此外,古尔尼亚也要求高检,对寻找曾国辉的逃逸的执行小组进行评估。他评称,事实证明,当曾国辉逃到外国时,上述小组未能成功的逮捕曾国辉。
不仅如此,他也要求高检对检察官比囊基(Pinangki Sirna Malasari)接见曾国辉的利益或动机做更深入的调查。他表示,理应停职比囊基高检检察官的职位。
他说:“如果从曾国辉向有关者有资金流势的话,那么,检察院应该与肃贪会(KPK)进行统筹,使能对疑为贿赂刑事罪行进行法律程序。”
此外,古尔尼亚也要求佐科威总统能把上述契机作为对有关机构的业绩评估。他评称,有必要对警方、高检、司法及人权部以及国家情报机构进行评估。
如果没有深入的评估的话,那么,他深信,在未来,其它的贪污通缉犯将进行与曾国辉类似的措施。
完善司法漏洞
与此同时,内政部长迪多(Tito Karnavian)透露,在国家间的官僚问题很明显,曾国辉是我国在逮捕长达11年在外国的峇厘银行转移催帐贪污案通缉犯中遇到困难的主要障碍物之一。
虽然如此,迪多并没有详细的说出,作为逮捕上述逃到外国的国家通缉犯的障碍物的官僚成份是什么。
他只说,在返回正如曾国辉通缉犯中,肯定有成为障碍物的非法律成份。其实,每一个国家已拥有由两个国家签署的引渡合约。
迪多说:“因此,在案件背后存在非法律成份。”看到上述事宜,迪多对警方能成功的逮捕曾国辉的步骤,表示评价。
他说,从上述成功,对警察给予一直以来被评为充满障碍的穿越数项官僚及国家间法律的成功信号。
迪多说:“作为内政部长的我,老实的转达,向国警、国警总长、刑侦机构及小组,给予非常高的评价。这是他们非凡的成就。”(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