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印尼最高检察院开始调查印尼出口融资机构涉嫌向一些方面融资贪污刑事案件。由政府成立的财政机构涉嫌在2019年贪污并对国家造成了4.7万亿盾的损失。因此,调查人员正在调查是否在此案中存在刑事犯罪行为。
最高检院法律宣传中心主任列奥纳德(Leonard Eben Ezer Simanjuntak)于6月30日(星期三)向记者表示:
“根据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报告,印尼出口融资机构据悉在2019年损失了4.7万亿盾,这是因减值损失筹备金的组建造成的。”印尼出口融资机构涉嫌未通过良好的管理原则向债务人融资,因此而造成了2019年不良贷款的增加。
在此方面,享受融资待遇的公司为W集团(Group W)、京东集团(Group JD)、D集团(Group D)、BJU集团(Group BJU)、A集团(Group A)、PT SL有限公司、PT LHS有限公司、PT KHP有限公司和PT KKT有限公司。
奥纳德表示:“向上述债务人的融资符合2019年12月31日不良贷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报告。”该财政机构的报告指出在2019年减值损失筹备金增加至年度预算工作计划的807.74%,使之影响到了其收益。增加减值损失筹备金也是为了应付;因不良贷款问题的增加造成的潜在的损失,上述债务人涉嫌资金损失的罪魁祸首。“印尼出口融资机构,即:提出建议组、业务部经理、业务处副经理和融资委员会未实施2010年11月30日所制定的2010年第0012/PDD/11号理事关于印尼出口融资机构关于融资法的规定。”因此,一些该机构的债务人未能支付6836亿盾的资金包括本金5760盾和罚款1076亿盾。
奥纳德解释道,在对该事件的调查中,调查人员已在6月29日(星期二)对一些证人进行了检查。至今还未发现嫌疑人。首先接受检查的证人是原苏拉加达(Surakarta)印尼出口融资机构地区办公室代表AS。然后,印尼TNT总部运营高级经理MS,三宝垄(Semarang)Fedex运营经理EW,2015年印尼出口融资机构中小企业处主任FS,印尼出口融资机构第二业务风险分析处主任DAP和印尼出口融资机构资产重组处主任YTP。此次调查是根据最高检察院侦查处长2021年6月24日发出的2021年第Print-13/F.2/Fd.2/06号调查令进行。对证人的调查是为了证实其所听到的一个刑事案件的证词,他亲自看到和经历了是为了找出刑事犯罪行为的证据。(Int/De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