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我国与新加坡于6月13日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到2035年预计将向新加坡出口3.4千兆瓦(GW)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该合作文件由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长巴哈里(Bahlil Lahadalia)与新加坡人力部长兼贸工部第二部长陈诗龙,在雅加达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共同签署。

此次签署的三份谅解备忘录,涵盖跨境电力互联互通与交易、可再生与低碳能源技术合作、以及能源效率与节能领域。对印尼而言,这标志着一项新的战略转变。能源部长巴哈里此前曾明确反对向新加坡出口清洁能源,原因在于印尼未能获得对等的利益交换。然而,经过长时间的谈判协商后,双方最终达成共识。

巴哈里表示,合作必须建立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之上。作为回报,新加坡政府已承诺,将在印尼廖内群岛的民丹岛(Bintan)、巴淡岛和卡里蒙(Karimun)地区建设绿色工业区。印尼不仅提供电力,还期待通过这种合作推动本国下游产业发展。

此次合作预计将带动大量投资与就业。根据规划,太阳能发电相关潜在投资为300亿至500亿美元,太阳能电池板及储能系统制造投资预计为27亿美元。此举每年可带来40亿至60亿美元的外汇收入,并创造超过41万个就业岗位。

在能源合作之外,印尼与新加坡还将合作开发碳捕集与储存(CCS)项目。这可能成为东南亚地区首个此类跨境合作项目。印尼具有储存高达1330亿吨二氧化碳的潜力,而新加坡每年排放量约为20亿吨,双方在此领域的合作被视为极具前景。

陈诗龙表示,两国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由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与印尼能源与矿产资源部共同组成,推动绿色工业区与碳合作计划的落地。这些项目建立在两国多年来合作的基础上,未来有望吸引更多投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促进区域产业链整合。(INT/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