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签署了关于核矿产开采安全的2022年第52号政府条例,表明总统已批准核原材料作为我国采矿的一部分。上述条例执行有关核力的衍生法规的1997年第10号第16条第(2)款条例。在第2条中指出,政府条例规范核矿物开采所有阶段的各个方面。包括核矿产开采安全和安保管理。
第3条第(1)款条例指出,旨在保护工人、公众和环境免受核矿物开采活动造成的放射性和非放射性危害。在第3条第(2)款中,另一个目标是防止、发现、延迟和应对非法转让核矿物加工结果和破坏核矿物开采设施和活动的行为,并防止偏离利用从其预期目的加工核矿物的结果。在第3条第(3)款中,还规定了一个管理系统,其中包括与安全和安保直接相关的事项,或者是确保和维护核采矿活动和设施的安全和安保的物质框架的一部分。
核矿物的开采分为三类。首先是放射性矿产开采。二是放射性伴生矿加工,三是放射性伴生矿贮存。在安全方面,许可证持有人必须进行安全分析,以确保通过考虑放射性矿产开采的安全性来开展放射性矿产开采活动。在进行分析时,企业家还必须准备、实施和更新建筑和采矿活动或放射性矿物加工的安全分析文件。该文件必须包含对拟议活动的描述、勘探和可行性研究结果报告、矿区分析、设施设计和施工计划等信息。然后是采矿或加工程序、管理系统、环境放射性控制、设施安全分析和事故预防程序。(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