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佐科威总统(Joko Widodo)准备加重未成年婚姻的法律责任,现仍有许多宗教法庭或地方法庭以特定理由,准许未成年孩子举行婚礼。
上述计划将载入2021年政府条规(Peraturan Pemerintah)纲领的2021年第4号总统决定书中备案。5月7日(周五),点滴网(detik.com)称,共有25条政府条规的草案,将于2021年进行商讨,其中之一就是有关未成年人的婚姻法。
上述立法草案的基本内容是,执行有关婚姻的1974年第1号法令,改为2019年第16号法令第7条款第(2)节及第(3)节的规定。
草案中,将安排3项主要的问题。其一是,防范处理未成年婚礼(法庭对未满19岁的准夫妻,因持有特定理由,而给予结婚许可证);其二是,申请结婚的处理过程;其三是,对其婚后进行的辅导及监督。
上述立法草案的倡议人是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国务部,该草案源自婚姻法令第7条款第2节及第3节的附件。
此外,将制定有关获得、失去、作废或重新获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籍的2007年第2号法律,成为改变的立法草案。改变的内容是:1. 不符合2006年第12号法令第41条款的混籍婚姻诞生孩子的国籍或其他状况;2. 再次探讨孩子的双重国籍问题;3. 有关国籍问题的更深一层;4. 面对印度尼西亚国籍的失效问题。(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