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法律部长苏普拉特曼(Supratman Andi Agtas)强调,版权费不是税收,国家不会直接从中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版权费收入将分配给享有权益的创作者或权利人。

8月9日报道,苏普拉特曼表示,版权费的收取与分配由集体管理机构(LMK)或国家集体管理机构(LMKN)负责,例如LMK Selmi,政府将督促其履行责任,并公布相关数据以确保透明度。印尼在版权费收取方面远低于马来西亚。印尼人口高达2.8亿,但一年仅收取约2,700亿印尼盾,而马来西亚每年可收取6,000亿至7,000亿印尼盾。“想象一下,马来西亚这样一个人口较少的国家,收取的版权费竟是我们的两倍多,这说明我们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在同一场合,苏普拉特曼见证了LMK Selmi与持有“Mie Gacoan”品牌授权的PT Mitra Bali Sukses(MBS)就版权纠纷签署和平协议。根据协议,PT MBS已向LMK Selmi支付应付款项。苏普拉特曼称,此举是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示范,尤其对音乐创作者而言。“这不仅是金额问题,更体现了双方的宽容与合作精神,值得全国借鉴。”

苏普拉特曼表示,法律部将支持LMK及LMKN在版税征收中保持透明度,并计划颁布新的部长级法规,对版税征收及费率进行修订和规范。

据了解,此前PT MBS负责人曾因LMK Selmi的举报被列为涉嫌侵犯版权的嫌疑人,后在法律部巴厘岛办事处调解下达成和平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