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中小微企业(UMKM)部长马曼(Maman Abdurrahman)于星期五(11日)表示,关于将电子商务平台指定为第22条所得税(PPh)征税机构的政策,目前尚未在该部进行任何形式的讨论。
“说实话,我不太清楚。目前为止,我们尚未就将电商企业指定为征税机构展开讨论”马曼在雅加达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
此前,财政部正起草一项税收政策草案,拟通过第22条所得税机制,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进行规范与征税。财政部税务总局指出,该政策将电子商务平台指定为预扣税义务人,负责代替商家征缴交易税。
目前,线上商家的所得税PPh仍由商家自我申报与缴纳,但新机制若落实,将改由平台直接代扣、代缴税款,以提升税收合规性与管理效率。
对此,马曼强调,中小微企业部的职责仍聚焦在数据收集与平台监测,主要是了解有多少中小微企业已经进入或正在使用电商平台。“我们目前的工作集中在这方面,但就税收而言,尚未有任何指导或政策安排。”他说。
他补充指出,虽然税务政策不在该部门权限范围内,但中小微企业部仍将积极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我们会继续推动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并对其发展情况进行持续监测。”马曼表示。(INT/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