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印尼央行(BI)宣布,1999年发行的世界儿童特别系列印尼盾纸币(面值150,000印尼盾和10,000印尼盾)已从流通中撤出,不再具备法定货币效力。根据2025年BI第2号法规,该政策自2025年1月31日起生效。
印尼央行通讯部主管丹尼(Ramdan Denny Prakoso)在官方声明中表示:“自即日起,特别印尼盾货币在印尼境内不再具有法定货币效力。”他还补充道,持有这些纸币的民众可以在撤销日起的10年内,即2025年1月31日至2035年1月31日期间,前往普通银行进行兑换。
兑换服务将通过印尼央行总部或各地代表处进行。公众需要通过PINTAR应用程序提交兑换订单,访问网址,并根据相关规定获取BI运营时间和公共服务信息。
如果兑换的印尼盾纸币有磨损、缺陷或损坏,兑换将按照印尼央行第21/10/PBI/2019号法规进行处理。特别注意的是,如果金属印尼盾的物理尺寸大于原尺寸的一半且可以确认其真伪,仍可以按面值兑换。但若物理尺寸与原尺寸相同或小于一半,则无法兑换。(INT/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