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海事和投资协调部长鲁胡特(Luhut Binsar Pandjaitan)表示,煤炭出口许可证只授予已履行国内市场义务(DMO)的生产商。
出口许可证是在确定电厂煤炭库存充足后颁发的。
国家电力公司PTPLN报告称,蒸汽发电厂(PLTU)目前的煤炭库存至少为15个运行天(HOP),而对于偏远和关键的PLTU,则为20个运行天。
国内库存充足
鲁胡特周三在关于煤炭出口禁令和履行的协调会议上指,根据PLN周三的一份报告,鉴于国内库存充足,截至1月12日装载到37艘船上并由买方支付的煤炭将被放行出口。”
部长在周四的一份书面声明中指,应进行出口放行,以避免煤炭放置时间过长时发生火灾的风险。
但是,根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2021年第139号法令,供应这些船舶的煤炭公司如果未在2021年之前履行其DMO和对PLN的合同义务,将面临罚款。
未来,打算出口的煤炭公司必须满足政府规定的条件,特别是充分履行其DMO义务。
他称:“到2021年,已经履行了对PLN的销售合同并且其DMO义务达到100%的煤炭公司将被允许在2022年开始出口。”
没履行将罚款
DMO是国内煤炭生产商为满足国内需求而供应煤炭的义务。DMO的义务是总产量的25%,基准价格为每公吨70美元。
此后,已经与PLN签订合同的煤炭公司,虽然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和2021年DMO,但必须根据2021年第139号ESDM部长法令履行罚款义务。
他补充:“罚款金额将在部长令发布后实施。”
此外,2021年煤炭规格不符合PLN煤炭需求规格或与PLN没有合同的煤炭公司也将根据给予每个公司的DMO分配量,按照相同的机制进行罚款。2021年第139号ESDM部长法令。
鲁胡特指,该部将核实每家煤炭公司在2021年履行DMO和PLN合同的情况,作为计算罚款的基础。
在贸易部长、ESDM部长、金融和发展监督局(BPKP)负责人、海事安全局(Bakamla)和其他几位政府机构官员出席的协调会议上,鲁胡特提醒各方共同确保其实施.“我真的敦促对这件事进行共同监督,这样可以成为我们所有人改善国家治理的动力,并且(以前出现的治理问题)将来不需要重复。”(INT/GO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