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财政部长普尔巴亚·尤迪(Purbaya YudhiSadewa)发布新规定,通过修订印尼-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JEPA)方案,扩大对自日本进口货物的优惠关税承诺,并调整关税配额及特定用户免税机制。
新政策载于2026年第60号财政部长条例《关于实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与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口关税税率的规定》,是落实2026年第32号总统条例批准《印尼-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修订议定书》的配套措施。
政府表示,2022年第50/PMK.010号财政部长条例已无法满足修订议定书新增的市场准入承诺,因此正式废止并由新规定取代。
政府指出,旧规定尚未纳入印尼根据《印尼-日本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修订议定书》新增的市场准入承诺,包括关税配额安排及特定用户免税方案的调整,因此有必要制定新规定。
根据新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31年及以后,从日本进口的各类商品将适用新的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具体税率载于条例附件。
此外,政府新增关税配额机制。适用关税配额的商品,在年度配额内进口可适用每公斤450印尼盾的优惠关税;超过年度配额部分,则按普通进口关税税率征税。
年度关税配额为8,500吨,并通过印尼国家单一窗口(INSW)系统进行管理。
新条例同时完善特定用户免税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日本进口部分原材料给予0%进口关税待遇,具体商品范围载于条例附件。
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剩余产品,则适用5.25%的进口关税税率,数量上限不得超过前一年剩余产品产量的65%。
条例同时明确,如普通进口关税税率低于IJEPA优惠税率,则适用普通进口关税税率。
2026年第60号财政部长条例由财政部长普尔巴亚于2026年7月31日签署,并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随着新条例实施,2022年第50/PMK.010号财政部长条例正式废止并停止适用。(INT/N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