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财政部税务总局(DJP)记录显示,数字经济活动的税收累计缴款有所增加。
截至2026年6月或2026年上半年末,数字经济税收达54.71兆印尼盾。这一数字较上月的52.85兆印尼盾增加了约1.86兆印尼盾。
税务总局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主任戴安娜(Inge Diana Rismawanti)在星期四(23日)的新闻稿中表示:“我们希望数字企业纳税人合规性的持续提高能够支持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为所有商业模式(无论是传统模式还是数字模式)创造公平的税收制度。”
根据详细数据,已达54.71兆印尼盾的数字经济税收总额包括:通过电子系统交易(PMSE)征收的增值税42.01兆印尼盾、加密资产税2.09兆印尼盾、金融科技(P2P借贷)税5.1兆印尼盾,以及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由其他方征收的税款5.51兆印尼盾。
具体到PMSE增值税征收方,经过征收方名单调整(仅有一项数据变更,即Lemon Squeezy LLC),目前数量为271家。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共有236家PMSE已征收并缴纳PMSE增值税,总额达42.01兆印尼盾。
该金额包括:2020年7314亿印尼盾、2021年3.9兆印尼盾、2022年5.51兆印尼盾、2023年6.76兆印尼盾、2024年8.44兆印尼盾、2025年10.32兆印尼盾,以及2026年本年度(截至6月)6.34兆印尼盾。
除PMSE外,数字经济税收入还来自加密资产交易。截至2026年6月,加密资产税收已达2.09兆印尼盾。该收入来自:2022年2465.4亿印尼盾、2023年2208.9亿印尼盾、2024年6203.8亿印尼盾、2025年7967.4亿印尼盾,以及2026年2050亿印尼盾。
加密资产税收包括第22条所得税1.21兆印尼盾和国内增值税8818.2亿印尼盾。与此同时,截至2026年6月,金融科技税收已达5.1兆印尼盾。该收入来自:2022年4463.9亿印尼盾、2023年1.11兆印尼盾、2024年1.48兆印尼盾、2025年1.37兆印尼盾,以及2026年6958.4亿印尼盾。
金融科技税收包括:对国内纳税人和常设机构收到的贷款利息征收的第23条所得税1.42兆印尼盾、对境外纳税人收到的贷款利息征收的第26条所得税7279.9亿印尼盾,以及国内增值税2.95兆印尼盾。
其他数字经济税收收入来自SIPP税,截至2026年6月已达5.51兆印尼盾。该金额来自:2022年4023.8亿印尼盾、2023年1.12兆印尼盾、2024年1.33兆印尼盾、2025年1.23兆印尼盾,以及2026年1.44兆印尼盾。SIPP税收入包括第22条所得税4025.2亿印尼盾和增值税5.11兆印尼盾。(IN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