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卫生巾被征税一事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许多网友质疑该政策的原因,因为这类商品是女性在经期所需的基本必需品。
税务总局(DJP)咨询、服务与公共关系主任戴安娜(Inge Diana Rismawanti)表示,目前在印尼流通销售的卫生巾确实属于应税商品(BKP)。只要符合现行税收规定,其购买行为就需缴纳增值税(PPN)。
“原则上,在印尼流通销售的卫生巾属于应税商品,只要其交付行为符合现行税收规定,就需缴纳增值税,”戴安娜于星期四(29日)表示。
对于非奢侈品,增值税税率为12%,计税基础为销售价格的11/12。因此,实际增值税负担仍相当于11%。
戴安娜解释说,根据规定,增值税免税待遇适用于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的特定商品类别。“卫生巾尚未列入享受该免税待遇的商品类别,”她说道。
“我们需要强调,对卫生巾征收增值税并非专门针对女性或针对月经征收的税种,而是现行增值税体系中对商品消费征税的一部分,符合税收规定,”她补充道。
根据2022年第49号政府条例第6条,民众极为必需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类别中有部分特定商品免征增值税。该条例未将月经卫生用品列为免征增值税的基本必需品。
该条例仅列出若干商品类别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如大米、稻谷、玉米、西米、大豆、盐、肉类、鸡蛋、牛奶、水果和蔬菜。(INT/E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