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印尼政府正式颁布关于设立、变更及解散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规定,载于2025年第49号法律部长条例,旨在实现良好商业实体治理并保障法律确定性。
法律部长苏普拉特曼·安迪(Supratman Andi Agtas)表示,印尼对所有商业领域投资开放,包括房地产行业。该条例取代2021年第21号法律部长条例,主要保护民众特别是股东权益,并防止公司被夺权的行为,尤其在自然资源管理和种植园业务领域。
2025年第49号法律条例规定四项新内容:
一、商业实体必须通过公证人报告实际受益人数据,实现透明度和公众信息披露。公众可访问法律主体管理系统注册的商业实体实际受益人数据。
二、 公司任何变更都必须进行报告。
三、法律主体管理系统中记录模式发生变更。
四、 商业实体必须定期向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并通过股东大会批准。
印尼房地产协会成员辩护与保护机构负责人阿德里(Adri Istanbul Lingga Gayo)表示,协会将于2026年2月18日为全印尼38个地区会员公司在线举办宣传会,确保成员理解新规定,避免阻碍房地产开发业务。
协会强调与法律部建立战略合作,提供法律援助、保护职业权利,并进行法律法规研究与宣传教育,同时以预防和恢复性司法为优先处理诉讼与非诉讼事务。
法律部法律总行政总局局长维多多(Widodo)表示,新规定初期确实引发部分实际受益人抗议,但最终企业主赞赏此举保障了股份所有权。企业可对公证人报告进行交叉核对,并同步公司账户与税务数据,法律主体管理系统与财政部税务总局数据保持镜像连接,提高透明度和管理规范性。(INT/N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