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Argo Bromo Anggrek号列车司机、姓名首字母为AN的男子,在被确定为东勿加西(Bekasi Timur)火车站火车与通勤列车(KRL Commuter Line)事故案嫌疑人后,面临最高12年监禁。
雅加达大都市警厅刑事调查副局长(I Dewa Anom Danujaya)于9月29日表示,嫌疑人涉嫌违反《刑法典》第323条、第324条和第474条,以及2007年第23号《铁路法》第198条和第206条。“面临最高5至12年监禁。”
阿诺姆表示,调查人员已分析列车数据记录器。该设备功能类似于“黑匣子”,用于记录列车运行期间的各种重要运行参数。
根据数据记录器记录,Argo Bromo Anggrek号列车司机在列车距离通勤列车 5568号列车撞击点仅263米时才实施紧急制动。阿诺姆表示,“调查人员得出结论,紧急制动措施本应在比事故发生时第一次制动更远的距离实施。”
根据《刑法典》第323条,危害铁路公共交通安全并导致人员死亡的行为,最高可判处12年监禁;第324条规定因过失危害铁路公共交通安全并导致人员死亡的,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第474条规定,过失导致他人受伤、重伤或死亡的,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
此外,《铁路法》第206条规定,铁路设施乘务人员操作列车时不遵守列车运行调度员指令、信号或标志,从而导致事故并造成死亡的,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铁路法》第198条则涉及铁路运营商未在铁路线路受益空间和铁路线路内清晰完整地设置禁止标志的行为。
这起Argo Bromo Anggrek号列车与通勤列车事故发生于4月27日晚,在东勿加西火车站附近发生。事故最初源于一辆Green SM出租车因电力系统故障,在平交道口中间抛锚,随后被经过的通勤列车撞击。受到第一次事故影响,一列前往Cikarang的通勤列车在东勿加西火车站紧急停车。在停车状态下,该通勤列车随后被Argo Bromo Anggrek号列车从后方撞击,导致女性专用后车厢严重损毁,并造成十余人死亡。(INT/N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