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保护证人及受害者机构(LPKS)副主席艾德温(Edwin Partogi Pasaribu)称,在最近10年内,他对恢复3962位严重违反人权受害者,并非是有罪不罚,或是消除对肇事人的处罚。10日(星期五),在雅加达收到的书写说明书中,艾德温强调,上述从2012年至2021年由LPKS进行的恢复,并非为诸受害者为寻找真理的替代,以及为公平而奋斗。“我们仍推动国家通过倾向于司法的机制,或是真理及调解委员会解决严重违反人权。”
艾德温称,由LPKS受到恢复的诸受害者是来自7个事件中,严重违反人权的受害者。其中是 1965年事件、拐走或强行使人消失的1997年至1998年事件、1984年的丹绒不碌(Tanjung Priok)事件、1989年的楠榜达朗沙利(Talang Sari)事件、2003年的占姆克波克(Jambu Keupok)事件、1999年亚齐KKA十字路事件,1990年至1999年的亚齐大厦事件。给予的恢复准备在数项形式,如医疗援助服务、心理学恢复、及社会心理恢复。对3,835名受害者给予在医疗上的援助、对622名受害者给予在心理学的援助,以及对31名受害者给予在社会心理学的援助。“已由LPKS恢复的严重违反人权受害者,分散在全国20个省份居住。最多的受害者是在中爪省(2,488人)、苏西省(538人)、日惹(Yogyakarta)284人、西爪省(178人)及东爪省(152人)。
除了上述7个事件外,艾德温表示,国民人权委员会也已指定其它的8个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上述事件是在1982年至1985年的神秘神枪手、特利沙克迪(Trisakti)事件、第I及第II史芒义(Semanggi)事件、1998年外南梦(Banyuwangi)事件、在巴布亚瓦西约尔(Wasior)、瓦美纳(Wamena)及巴尼艾(Paniai)事件、东帝汶及阿别普拉(Abepura)事件。特别在东帝汶、丹绒不碌及阿别普拉的违反人权事件,艾德温说,上述3个事件曾通过人权法庭进行审理。但所有的肇事人,在审理面前被判决释放。
艾德温希望在佐科威总统余下的领导时间,能高限度的彻查在我国的严重违反人权问题。“在未来3年的领导中,佐科威总统最好能为严重违反人权受害者,进行彻底的公平家庭作业。”(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