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6,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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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税收特赦 我国14天内获2721.4亿盾

(讯报雅加达讯)截至14日(星期五)国家从自愿披露纲领(PPS)或第二卷税收特赦中获得了2721.4亿盾。所得税存款 (PPh)来自披露的净资产为 23,389.8 亿盾。据税务总局官网于14日(星期五)数据显示,共有3,747名纳税人参加第二卷税收特赦,税务总局已发出了4,015张证明。同时,纳税人境内申报和汇回17675.9亿盾,境外申报4318.2亿盾。其中,1410亿盾的资产将投资于国家证券(SBN)。

关于第II卷的税收特赦的政策包含在关于统一税收条例 (HPP) 的法律 (UU) 和关于实施纳税人 PPS 程序的第 196/PMK.03/2021 号财政部长条例 (PMK)中。

条例规定,只要税务总干事没有发现有关资产的数据或信息,每个纳税人都可以披露尚未或未在声明中披露的净资产。所讨论的净资产是资产价值减去债务价值。 如2016年第11号法律关于税收特赦的规定。申报的资产是纳税人在198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资产。之后,净资产将被视为额外收入,并缴纳最终所得税。最终PPh将通过把税率乘以税基来计算。关税包括国内净资产的6%,投资于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加工部门的商业活动。

国内 8% 的净资产未投资于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部门。此外,在印尼境外的6% 的净资产,附带条件是其将转移到印尼境内并投资于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部门。每个纳税人都可以通过价格披露通知书披露净资产。 这封信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提交给了税务总局局长。此外,纳税人还必须附上几份文件,例如最终所得税的支付证明、详细资产清单以及报告的财产所有权信息。然后是债务清单,把净资产转移到印尼的声明,把净资产投资于 自然资源、可再生能源和国家证券业务部门的声明。之后,税务总局局长将针对纳税人提交资产披露通知书出具证明。(Int/Ar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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