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7月5日报道,财政部税务总局(DGT)强调,尽管印尼电子商务交易额持续攀升,但线上商家的纳税遵从度仍然偏低。根据贸易部数据,2024年电商交易额已达4,500万亿印尼盾,预计2025年将继续增长。
然而,税务总局指导、服务与公共关系主任罗斯毛利(Rosmauli)指出,年营业额超过5亿印尼盾的线上商家,仍有大量未依规定纳税。这类非微型企业的纳税水平依然不理想。
当前印尼采用“自我评估”制度,即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并缴纳税款。但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这一制度难以覆盖所有线上交易参与者。
为提高税收合规率,税务总局计划委托电子商务平台代为征收税款。未来,线上平台将作为“税务代征人”,为年营收超过5亿盾的商家代扣代缴0.5%的所得税第22条销售税。“政府的目标是通过平台代征系统,简化纳税流程,提升电商商户的合规性,”罗斯毛利表示。
税务观察机构印尼税务分析中心(CITA)的分析师法伊里(Fajry Akbar)认为,这项政策有助于提高电子商务领域的纳税效率,并指出这并非引入新税种,而是对现行税收机制的技术调整。
法伊里强调,印尼已有多个行业实行类似的第三方代扣制度,如公司为员工代扣所得税第21条个人所得税,以及外国数字平台代征增值税(VAT)。所得税第21条由公司代扣,提升了个人申报的合规率,说明第三方机制在提高税收效果方面确实有效。
税务总局希望,通过引入平台代扣机制,进一步扩大税基,提升国家税收能力,以应对快速增长的数字经济挑战。(INT/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