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报雅加达讯)宪法法院驳回了关于选举制度的诉讼,决定2024年的选举将采用开放的比例制度。
宪法法院院长安瓦尔(Anwar Usman)15日在对公众开放的听证会上表示,“完全拒绝了申请人的请愿书。”
宪法官Arief Hidayat提出了反对意见。宪法法院强调,金钱政治可能存在于任何选举制度中,无论是开放比例制度还是封闭比例制度。
宪法法官Saldi Isra表示:“任何选举制度的选择都具有实施金钱政治的相同潜力。”因此,宪法法院下令采取三个步骤来打击金钱政治。首先,政党和地方立法机关的成员必须改进并承诺不使用金钱政治,并确保执法和执行这些承诺,而不歧视其背景。这需要政治意识和教育,不接受金钱政治。这不仅是政府的自觉和责任,也是政党、公民社会和整个社会的集体意识和责任。宪法法院坚决表示,金钱政治根本没有道理。“金钱政治更多是由于其结构性质,而不是所采用的选举制度。特定的选举制度不能成为金钱政治的基础。”
为了防止立法候选人和政党的功利主义行为,宪法法院认为政党必须建立一种机制,例如通过预选或其他方式来确定候选人的排名。“这些条件的制定不仅基于政治意识,如果立法者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决定修订2017年第7号法律,这些要求将被纳入修正案的材料之中。”Saldi Isra总结道。
据了解,诉讼案件编号为114/PUU-XX/2022,于2022年11月14日由以下六人提起,他们希望法院恢复封闭比例制度:Demas Brian Wicaksono、Yuwono Pintadi
Fahrurrozi、Ibnu Rachman Jaya、Riyanto、Nono Marijono。他们要求封闭比例制度的原因如下:
1、政党有选拔合格立法机关候选人的职责,因此政党有权决定立法机关的候选人。
2、封闭比例制度在政党主权观念上具有特点。
3、政党有权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和政治选拔程序来确定代表机构的候选人,这些程序按照《政党法》的规定进行民主方式进行。这样可以向选民保证,政党选出的候选人具备代表人民的素质和能力。
4、在开放比例制度下,选举变成了个人竞争,个人被置于实际投票者之中。政党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支持个人的选举能力而不是政党制度。宪法并没有规定要先进行开放比例选举,然后再进行多数表决。
5、申请人作为政党管理者,通过最多得票的比例制度推动了与政党意识形态和结构无关的务实派候选人的推销。
6、封闭比例制度下的候选人与政党的意识形态和结构无关,他们缺乏管理政党组织或社会政治组织的经验。
7、由于开放比例制度,当国会和地方议员时,个人就好像代表一个政党组织一样,但实际上他们只代表了自己。因此,应该有政党的权威来决定谁有资格在参加政治教育、再生和培养政党意识形态后成为议会的政党代表。开放比例制度催生了政治自由主义或自由竞争,即个人全面胜出的选举。然而,在选举舞台上,竞争应该是在政党之间进行的,因为选举参与者是政党,而不是根据1945年宪法第22E条第3款规定的个人。
在会议之外,有8名国会议员反对宪法法院将选举恢复为封闭比例制度,表示拒绝接受这一决定。(int/to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