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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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驳回使跨宗教婚姻合法化

(讯报雅加达讯)宪法法院(MK)驳回了对1974年第1号法律第2条第(1)款关于宗教间婚姻的司法审查请求。

宪法法院首席大法官安瓦尔(Anwar Usman)1月31日(星期二)宣读判决时说:“审判拒绝申请人的申请。”编号为24/PUU-XX/2022的诉讼案件由一位名叫拉莫斯(Ramos Petege)的天主教徒提起,他想娶一名穆斯林妇女。

然而,由于《婚姻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婚姻依照各宗教、信仰的法律缔结,即为有效”,二人的再婚受阻。拉莫斯说,这项规定使他失去了1945年宪法第29条第(2)款所保障的信奉宗教和信仰的自由,因为如果他想娶不同宗教的女朋友,就必须改变宗教信仰。他还要求宪法法院修改《婚姻法》的规定,允许基于新郎和新娘自由意志的跨宗教和信仰婚姻。

但宪法法院认为,申请书的内容在法律上没有根据。宪法法院法官亚当斯(Wahiduddin Adams)表示,《婚姻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不妨碍或阻碍每个人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第二条第一款规范中的规范规则是关于根据宗教和信仰的合法婚姻,而不是关于选择宗教和信仰的权利。”根据1945年宪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选择信奉自己的宗教和信仰仍然是每个人选择、坚持和信仰的权利。

此外,宪法法院还认为,与宪法有效性和婚姻登记问题有关的情况和条件没有变化,也没有新的发展,因为宪法法院没有紧迫性改变宪法法院对先前判决的立场。亚当斯说:“法院仍然坚持根据他们的宗教和信仰缔结的有效婚姻是否符合宪法的立场。”(Int/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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